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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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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,導致視覺器官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,經矯正後仍對外界事物之視覺辨認有困難者。視覺障礙之鑑定標準,依萬國視力表所測定優眼經最佳矯正後,視力未達 0.3 或視野在 20 度以內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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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覺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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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聽覺機能的永久性缺損,通常聽力損失在二十五分貝以上學習上就會受到影響,需要專業的輔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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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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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個人的語言理解能力或表達能力與同齡學生相較,有顯著的偏異現象,而造成溝通困難者,通常可分為構音異常、聲音異常、語暢異常、語言發展異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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肢體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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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四肢或驅幹,有缺陷而失去正常的運動機能,使他在實際生活中發生困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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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病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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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染患慢性疾病或體質上的虛弱狀態,需要特別的醫療保護及衛生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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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重情緒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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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思考方式、行為模式表現僵滯,在生活中有顯著異於社會常態之行為或異於同年齡學生之發展,已妨礙到自已或他人之學習、情緒及生活型態,稱為嚴重情緒障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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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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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中樞神經功能異常導致在聽、說、讀、寫、算及推理等方面的學習或運用上有顯著困難,這種學習上的困難現象並不是直接由感官的缺陷、智能障礙、情緒困擾、環境文化等因素造成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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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重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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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伴隨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障礙,而導致之嚴重學習問題,無法藉由單一的特殊教育而滿足其需求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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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障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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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在成長過程中心的發展停滯或不完全,並且伴隨有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行為的缺陷,有關智能障礙的研究及理念有很多,可以從社會學、心理學或是教育、醫學等不同的觀點去解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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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閉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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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一種廣泛性的障礙,合併認知功能、語言功能及人際社會溝通等方面障礙,以致在社會生活適應有顯著困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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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力缺陷過動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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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注意力缺陷、活動量過度及容易衝動等。這些症狀明顯干擾到家庭及學校的生活,而影響其學習、人際關係、情緒等。 |